《晟典律師評論》創辦于2004年,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主管,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省級期刊。《晟典律師評論》欄目設置有:知名學者論壇、論文擷萃、律師實務、探索與實證研究。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1.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可靠、文句通順。推薦大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投稿。
2.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3.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字間用逗號間隔。
4.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文獻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排列,并在文中引用處標注文獻列表的序號。
5.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6.文章摘要篇幅以200~300字為宜。摘要的作用是補充題名的不足,介紹文章主要內容以引導讀者閱讀全文。摘要一般要求: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4個要素,采用第三人稱表述。
7.引言言簡意賅,突出重點。不應過多敘述同行熟知及教科書中的常識性內容,引言作為論文的開端,主要回答“為什么研究”這一問題。
8.論文中有統計表和插圖者,應先見文字后見圖和表。文章中圖、表務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圖序、圖題、表序、表題,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盡量不用圖、表,文字、表、圖三者表述切忌重復。
9.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10.文題應精練、切題,盡量不用副標題,避免使用代號或不常用縮略語,不使用外文縮寫詞,慎用結論性語句及“…的研究/觀察”等非特定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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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周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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