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6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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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計量質量檢測所:
根據滬質技監監[]402號《關于組織開展內墻涂料等3類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的通知》的要求,經區局研究決定,現將年區內墻涂料等三類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下達給你所,望認真按有關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一、抽查內容:
本次抽查產品為內墻涂料、溶劑型木器涂料、膠粘劑三類產品。
為反映這次被抽產品的總體質量狀況,列入本次抽查范圍的產品抽樣覆蓋率要求達到85%以上。
二、抽查領域:區內的生產企業
三、檢驗依據:
被抽查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企業明示的企業標準或者質量承諾。檢驗項目為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及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
四、抽查要求:
1.抽樣一律憑我局質量監督抽查通知和統一印制的介紹信、抽樣單隨機抽樣。抽樣人員不得少于2人,抽樣單必須逐項準確清晰填寫,由抽樣與被抽樣單位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
2.抽樣同時,應講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告知單》送達每個受檢企業。抽取的樣品必須是原包裝、經出廠檢驗合格的近期產品,并保證樣品具有代表性。
3.避免重復抽查。在實施抽查過程中,凡企業能提供確實證據,證明該產品在六個月內已接受國家、市質量監督抽查的,不再實施抽查。對今年一季度抽樣合格及已復查合格的企業,不再抽查其同類產品。
4.生產領域抽樣時,受檢企業名稱以營業執照中企業名稱為準,確保企業公章與營業執照中企業名稱的一致性,同時了解企業規模、企業性質、企業歸屬情況,企業體系認證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委托加工、執行標準等方面的情況。
5.抽樣時,發現無營業執照的生產企業或假冒產品時,不再繼續抽樣,立即上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處理。
6.受檢產品經檢驗判為不合格品,應及時通知受檢企業前來認可檢驗結果,并詳細做好書面記錄。
五、時間安排及上報要求:
接本通知后盡快組織抽查,質檢機構在檢驗工作完成后,于10月25日前將抽查工作小結、檢驗報告等匯總材料(質監MIS系統數據除外)按《技術規范》要求上報我局。
計算機抽查指令號:由市質監局直接下達。
匯總材料內容:
檢驗報告、抽樣單、接待記錄、抽查工作小結、磁盤、經費單等。
六、檢驗費用:
檢驗費用按有關收費標準上報,經我局審核后下撥。
七、其他要求:
1.應嚴格按照《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技術規范》規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開展抽檢工作。工作中,要樹立和維護“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質檢機構要認真校對上報的各類材料和輸入兩個信息系統得數據,確保各類抽查信息準確無誤。
2.實施細則中不合格分類只用于對不合格企業實行分類后處理,不在質監機構出具的正式檢驗報告中出現,但質監機構應在上報給我局的抽查小結上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不合格項(質量問題嚴重)產品名單。
3.抽查中,如企業拒絕抽樣,或發現無證產品、假冒產品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我局,以便及時處理。
4.質監機構在承擔監督檢查任務期間(從接到抽查通知書之日到匯總材料上報之日)不得接受受檢企業同類產品的委托檢驗。
5.內墻涂料屬列入國家質檢總局《年度實施國家重點監督抽查產品目錄》的產品,其抽查結果要同時錄入“國家監督抽查管理系統”和“市質監MIS系統”兩套信息管理系統。
6.抽樣中,如在企業成品倉庫中無產品可供抽樣,而本區流通領域有該企業產品,則須先報告區局,待區局請示市局同意后,方可實施抽樣。
附件:年區涂料等三類產品專項監督抽查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