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群眾路線”思想的觀點
時間:2022-08-14 09:20:00
導語:關于“群眾路線”思想的觀點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正文】
在西方的研究中,斯圖爾特·施拉姆是一個很有影響并為國內同行所熟悉的權威學者,他的研究著作和論文,被譯成中文出版的,除了著作和專題論文外,還有《施拉姆集》。從施拉姆的諸多分析范疇可以發現,他對的“群眾路線”思想予以了特別的重視,并提出了一些值得商榷的見解。本文擬就此問題談點看法,以引起國內研究者的重視。
“群眾路線”確實是思想的一個基本概念,并被概括為黨的三大作風之一。國外的研究者對的群眾路線思想也有相當的關注,并形成多種解釋。比較典型的如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教授莫里斯·邁斯納,他將的群眾路線思想與“民粹主義”傾向相掛鉤,認為“就一般意義而言,毛主義中的民粹主義傾向,是在一種視‘人民’為有組織的整體并贊美他們自發的革命行動和集體潛力的強烈傾向中表現出來的”,“毛主義非常著名的‘相信群眾’的觀點,實質上是對中國人民的絕大多數、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主角——農民的信任”,他還指出,的這種群眾路線思想“完全是非列寧主義的”。(注:[美]莫里斯·邁斯納:《主義中的民粹主義傾向》,見蕭延中等編著:《外國學者評》第一卷第76-77頁,中國工人出版社1997年出版(下同)。)施拉姆與邁斯納的看法不同,他并不贊成將看成一個“民粹主義者”,在評價群眾路線思想時,他相反認為更多地是繼承了列寧主義的思想,“以群眾路線為象征的發動人民群眾自己掌握自己事務的方法,總是帶有列寧主義杰出人物統治論的嚴重傾向”。(注:[美]斯圖爾特·施拉姆:《論無產階級大革命在中國政治發展中的地位》,見蕭延中等編著:《外國學者評》第二卷第308頁。)關于將與民粹主義相聯系的看法,國內已有研究者撰文進行過辯駁,而施拉姆的這個見解則迄今尚未引起重視,值得提出來討論。
施拉姆的許多篇論文和有關的著作中,都涉及對群眾路線思想的評論。從他的思緒來看,可以概括以下幾個主要的觀點。第一,認為“‘群眾路線’是一個含混的概念,它有兩個發展方向:既可能發展為列寧主義的專家治國論,也可能發展成為真正讓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務”。(注:[美]斯圖爾特·施拉姆:《1949年前的思想》,《劍橋中華民國史》第二部第93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第二,認為提出的群眾路線思想,雖然以確認人民群眾可以成為制定正確政策的思想源泉而與中國傳統思想中的“愚民”思想相“決裂”,但受列寧主義的影響很深,主要表現在對人民群眾覺悟程度的估計上,即“革命運動的領袖們雖然相信群眾,但歸根結底仍要向他們灌輸那些單靠他們自己根本不可能系統闡述的思想觀念”。(注:[美]斯圖爾特·施拉姆:《馬克思主義者》,見蕭延中等編著:《外國學者評》第一卷第13頁。)第三,認為的群眾路線思想是與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截然對立的,他指出,一方面強調“革命精英實施集中領導的原則”,一方面“號召實行‘群眾路線’”,因此,這種矛盾使雖然具有“真正的民主精神,但如果縱觀的一生,顯然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有一個突出的特征,即堅持群眾必須接受政治杰出人物的堅定領導”。(注:[美]斯圖爾特·施拉姆:《是黨的領袖還是“天子”》,見蕭延中等編著:《外國學者評》第二卷第168頁。)第四,認為的群眾路線思想鼓勵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但在列寧主義的“專家治國論”框架下,“杰出人物統治論就在群眾路線的名義下演變成為寡頭政治,群眾‘參與’就很容易變成操縱群眾”。(注:[美]斯圖爾特·施拉姆:《論無產階級大革命在中國政治發展中的地位》,見蕭延中等編著:《外國學者評》第二卷第308頁。)由此而言,施拉姆對的群眾路線思想的評論是成系統的。
以上這些關于群眾路線思想的觀點,我們是決不能同意的。如果以上的歸納沒有曲解施拉姆的意思的話,那么,施拉姆提出的這些看法實際上涉及到如下問題:群眾路線的涵義究竟是什么?筆者以為,施拉姆的這些觀點錯誤之處正是在于沒有正確地弄清楚這個問題。
關于群眾路線思想是在早年的革命實踐中就已形成的。他對黨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問題作過很多闡述。例如,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發動和領導農民運動時,就表現出相信和依靠群眾、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鮮明態度,著名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一文有充分的體現。1927年后,殘酷的戰爭環境、惡劣的割據形勢和農村的客觀條件,使在建立革命根據地的過程中,進一步堅定了依靠群眾的思想。他明確指出,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是農村紅色政權得以存在和向前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發動土地革命、開展武裝斗爭、建立紅色政權都離不開人民群眾。1929年12月,起草《古田會議決議》時,特別針對黨內流行的單純軍事觀點,強調了群眾路線的重要性,他指出:單純軍事觀點的來源之一就是“不相信人民群眾的力量”,我們的黨應該認識到,“紅軍的打仗,不是單純地為了打仗而打仗,而是為了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如果我們的紅軍脫離群眾,就有可能“象國民黨軍隊所走的軍閥主義的道路一樣”。1934年1月,在《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又明確地提出了“革命戰爭是群眾的戰爭,只有動員群眾才能進行戰爭,只有依靠群眾才能進行戰爭”的著名觀點。(注:《選集》第一卷第136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下同)。)而在全民族的抗日戰爭中,發動和依靠群眾的思想更是得到強調。在的一系列著作和報告中,是否依靠人民群眾甚至成為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兩條不同抗戰戰線的分水嶺。他強調指出:“民族戰爭而不依靠人民大眾,毫無疑義將不能取得勝利”。(注:《選集》第二卷第347頁。)時期,在論述群眾路線思想時說:“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注:《選集》第三卷第1094頁。)建國以后,對群眾路線有更多的論述,盡管其中也有一些值得反省總結的缺憾之處,但強調群眾路線思想基本精神是始終一貫的。
根據的論述來理解群眾路線的涵義,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群眾路線首先是黨的一個領導方法。這就是說,在中國這樣一種客觀條件下,中國共產黨所從事的一切活動與人民群眾有著密切依存關系,所謂“魚水關系”就是形象的比喻。按照這種“魚水關系”來認識黨和群眾的聯系,我們并不諱言其中利益驅動的紐帶存在,但這種利益驅動并非是那種狹隘的功利主義所可涵蓋,而是基于黨和人民群眾利益高度一體化。因此,如果僅僅將群眾路線視為黨的領導方法是不夠的,它更是與體現黨的宗旨緊緊相關。這就是說,黨的利益群體是群眾,黨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體化決定了群眾路線是黨必須奉為圭臬的目標追求。1945年中國共產黨的“七大”會議上,第一次在黨的章程中貫穿進群眾路線的思想。劉少奇代表黨中央所作的修改黨章報告中,集中解釋了群眾路線思想的核心觀點:第一,一切為了人民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點;第二,一切向人民群眾負責的觀點;第三,相信人民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第四,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注:劉少奇:《論黨》,見《劉少奇選集》上卷第348至353頁,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這些核心觀點濃縮性地提煉出黨的群眾路線的精華思想,其中已清楚地把執行群眾路線上升到實現黨的宗旨來強調。結合黨的領導方法和宗旨兩個層面來理解群眾路線的涵義,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它不僅是一種形成工作模式的形表問題,更是一種體現價值內涵的本質問題。《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將“群眾路線”列為思想的三個“活的靈魂”之一,具體表述是:“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注:見《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第834頁,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我們以為這是對群眾路線涵義最準確的概括,它明白地揭示了群眾路線與黨的宗旨的緊密聯系。
施拉姆沒有弄清楚群眾路線涵義的表現正是在于,他僅僅重視了群眾路線的形表層面,只強調了作為領導方法的群眾路線所具有的意義。例如,他生硬地列出群眾路線的兩個發展方向,將“專家治國”與“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務”截然對立起來,就是忽略了黨和人民群眾利益的一體化。在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條件下,即使我們承認如施拉姆所說的“專家治國論”,那么,這些“專家”本身就是人民群眾的利益代表,怎么能說就必然不是“讓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務”呢?又如,他片面地割裂相信群眾與教育群眾的辯證關系,分析所謂一方面既相信群眾,另一方面又要向群眾灌輸思想的矛盾,以否定群眾路線的意義,也仍然是單純著眼于它的領導方法形表問題。其實,這兩者并不構成沖突。如果說相信和依靠群眾是黨的力量依托,那么,只有覺悟程度不斷提高的群眾基礎,才能保障這種依托的可靠。人民群眾“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這是關于群眾路線思想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歷史是動態的深化過程,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活動只可能在覺悟水準向前推進的前提下得以實現。作為先鋒隊,黨的任務是在率領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同時提高人民群眾自身的思想覺悟,兩者之間我們看不出對立的矛盾。再者,施拉姆斷定的群眾路線思想在“專家治國論”框架下演變成為寡頭政治,并“很容易變成操縱群眾”的結論,更是缺乏論據的主觀臆斷。這種主觀臆斷如果不是立場所致,那么可以說要害仍在強調群眾路線的領導方法形表層面,即僅僅只看到黨和群眾的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而忽略了兩者之間唇亡齒寒的連體性關聯。
應該指出,盡管我們不贊同施拉姆的許多觀點,但他對研究的執著是令人敬佩的;同時,盡管施拉姆的許多卓有績效的成果令我們興嘆,但他的一些錯誤觀點也值得提出來討論。以上的論述或許淺陋,如果本文提出的問題能夠引發研究者們的注意,將是筆者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