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政務信息管理匯報
時間:2022-02-21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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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人民銀行的政府信息,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33條,所公開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人行中支職責和機構設置信息
一是機構概況。包括:中支成立時間、歷史延革、所轄區域、法定職責、人員情況、聯系電話、傳真、地址、郵編等內容。二是班子介紹。包括:班子成員簡介、分工、聯系單位等內容。三是內設機構。包括:中支機關內設機構總體設置情況,各部門主要職責、辦公場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內容。四是下轄單位,包括:轄內3個縣支行名錄、機關
在地、聯系電話、郵編等內容。
(二)金融法律法規信息
公開了與中國人民銀行履行職責有關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規、金融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公開了人行中支負責的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準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辦上述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統計與報告信息
按月度公開有關貨幣金融統計數據,同時對調查統計表做出具體說明,公布金融運行分析同,包括:各類可對外的經濟金融運行分析等研究報告。
(五)履職業務信息
公開了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金融穩定、支付結算管理、貨幣發行、經理國庫、征信管理、反洗錢等業務信息。
(六)政務公開信息
1、信息查詢。個人信息查詢、結算賬戶查詢及相關流程、要求、辦理時限、費用、聯系人、聯系電話。
2、金融知識普及。與社會公眾生產、生活相關的反假人民幣、征信、反洗錢、外匯、證券、保險等金融基礎知識。
(七)其他有關信息
中支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限額標準、采購項目公告和采購結果;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的行員錄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將人行中支信息公開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平臺,按照管理權限和信息管理辦法,將需要社會周知的、與杜會公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金融政策法規及相關金融業務信息在生成后及時在相關欄目予以公開。為滿足信息公開及時性需要,履職業務信息注明查閱途徑;以方便公眾及時查詢相關信息。
(二)通過地方主流媒體為補充進行政務公開。中支從實際出發,通過《報》、《電視臺》等地方主流媒體設立金融生態建設專欄,積極宣傳反假、征信、反洗錢、銀行卡、支付結算等金融知識。
(三)在中支辦公樓進行政務公開。在營業大廳張貼內設科室和辦公樓樓層分布示意圖;在辦公場所對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條件和期限進行了公示;在中支辦公樓內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適時公開重要信息和工作動態。
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年度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同時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序,明確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
第三部分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年人行中支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復議,也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訴訟情況。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年,人行中支無依申請公開事項,故未產生相關費用。
第五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和單位領導對政務公開工作認識不夠,公開意識不強。部分單位沒有及時總結、分析工作經驗和存在問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距離,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公開方式和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比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適合社區、農村等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
二、改進措施
1、提高公開意識、充實公開內容。加強對《條例》的宣傳,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2、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公報、新聞會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匯聚和集中查詢功能,增加適合社區和農村群眾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充分發揮廣電網絡和報刊等媒體作用,利用手機、數字電視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方便廣大群眾獲取,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3、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制度化、規范化,確保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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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銀行經營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