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網改造設施被盜思考

時間:2022-09-25 0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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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網改造設施被盜思考

供電企業進行的農網改造有效地提高了電能質量,提高了電網安全運行可靠程度,降低了電費,減輕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深受其擁護。但是最近一年多來,尤其在第二期農網改造進行當中和結束之后,農村電力設施被盜現象比較突出,有的地方還較為嚴重,供電企業和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

以四川省樂至縣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從去年2月至今年5月,農村低壓電線被盜割48起,44.3公里,直接經濟損失14.6萬元;變壓器被盜8臺,損失近7萬元。今年2月12日,寶林鎮寶林辦事處10村,農網改造正在進行,一臺新的30千伏安變壓器銅芯被盜,損失近8000元;2月14日,永和辦事處4村,農網改造后把30千伏安變壓器移交給村上沒幾天,就被盜了。村民只好在村上另一臺變壓器上搭線,這100多米新線至今還閑置在那里。幾天后,該辦事處2村抽水變壓器又遇盜,幸好驚動了周圍群眾,結果變壓器被摔壞。大佛鎮泰山村8社,去年6月20日剛換上新線,村民家里還沒通電,6檔低壓線約1000米被盜。7月8日,該社690米線又被盜。9月12日,該社6檔線中的5檔約800米被盜,11月3日,再次被盜210米,連續4次電線被盜,造成損失8800余元。今年5月12日晚,該村9社沿小河邊3檔線約400米被盜割,新電線桿被折斷一根,殘存的電線掉在地上。13日早上9時許,該村1社村民袁秀蘭到責任田里背油菜殼路過此地,被電擊倒在地,險些喪命。今年4月16日晚,從童家變電站到樂陽辦事處10千伏主線1200米被盜,造成童家鎮樂陽辦事處7個村、桂林辦事處3個村大面積停電,直接損失2萬余元。5月7日晚,樂至移動、聯通公司在童家供電轄區內的高寺鎮1村的10千伏安變壓器被盜,把里面銅芯挖走,機殼被拋棄在一旁,直接損失1.5萬元,通訊阻斷數小時。

農村電力設施屢次被盜,給供電企業和當地用戶造成很大的損失,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農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有:

一是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不夠深入人心,農村宣傳電力法律法規的標語已不多見。農民群眾對《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還不很清楚。

二是尚未建立有效的保護電力設施的責任體系。組織機構、人員、責任尚未落實。由于人員、經費等原因,大多數村社的群眾護線組織已經名存實亡,不能開展有效的防護工作。

三是一些地方社會治安狀況不好。凡是導線、變壓器經常被盜的地方,社會治安都是不大好的,據當地農民反映,一些人結成盜竊團伙,與本村個別人內外勾結,有集中作案的特點。

四是保護電力設施力量薄弱。一些村社青壯勞動力大多外出務工,留下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看到有人偷線也不敢喊;公安派出所距離現場較遠,可謂鞭長莫及。供電企業為減輕農民負擔,減少中間環節,一個村僅一個協管電工,直接抄表到戶,范圍寬,農村線路點多面廣,地形復雜,除了日常維護和抄表收費外,在保護電力設施方面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五是多數農村群眾觀念錯位。認為農網改造后,電線和變壓器產權都是供電企業的,電度表以前的電線(包括變壓器)失竊或是損壞,與已無關。一些農民群眾看見有人偷線盜變壓器,聽之任之,缺乏保護電力設施的責任心,助長了盜賊的囂張氣焰。結果被盜后用不上電,發生不安全事故,自受其害。

六是對不法分子的威懾力不夠。對電力設施被盜案件的偵破和處理較少。偵察取證比較困難,難以抓到現場。當地派出所離得較遠,警力不足,交通通訊工具比較落后,顯得力不從心。

七是有關部門對廢舊金屬收購或加工點的檢查監管不嚴,致使盜賊偷到電力設施后,能夠較快脫手,逃避打擊。

農網改造后,農村電力設施被盜情況應引起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應盡快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出臺相關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保護農村電力設施。供電企業固然首先應該肩負起責任,但是,僅靠供電企業一家是不行的,需要各級政府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常抓不懈。近年的電力集中整治行動成效較大,但還應在事前的防范和事后的處理上形成一套長效的機制,建立常設機構,集中整治和經常性的管理相結合,防范與打擊相結合。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已成為當務之急,結合當前農村電網改造后的具體情況,我們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

一是要充分認識到農村電力設施被盜的嚴重性。當前農村配電低壓線路、變壓器等電力設施頻頻被盜,有愈演愈烈之勢,有的地方甚至頂風作案,其性質惡劣,直接影響到當地社會的穩定,影響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及投資環境,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已受到極大的損害,增加了供電企業和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長此以住,后果嚴重,已經到了下決心抓農村電力設施保護的時候了。應作為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實踐“三個代表”的大事來抓。

二是要層層建立健全保護電力設施的責任體系。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各級政府應因地制宜,成立保護電力設施的機構,由電力行政管理部門牽頭,供電企業等相關部門參加。要配備專人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縣、鄉(鎮)、村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落實考核措施,形成一個電力設施保護的責任體系。

三是加強農村電力設施的群防群治工作。首先,在農村電力設施產權明晰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明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關系。本著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在電力行政管理部門的主持下,供電企業可與村社簽訂電力設施使用管理責任合同,明確在發生被盜或其它人為破壞后,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及維修費用。其次,以村為單位成立群眾義務護線隊伍,護線隊由村社干部、農電員和村民參加,負責監管本村社范圍內的電力設施。

四是加強技術防范措施。電力設施產權單位可采取安裝防盜鎖或線路防盜報警裝置等技防措施。

五是參加農村電力設施保險。農村電力設施被盜,由供電企業一家來承擔,企業將不堪重負;由用電的農民群眾來承擔,將增加農民的經濟負擔。可由農村供用電雙方共同參加保險公司財產專項保險,一旦出現電力設施被盜或自然破壞,可由保險公司給予一定賠償,以共同抵御風險。

六是各級政府有關執法部門齊抓共管,加大打擊力度。農電設施被盜問題,是一個社會治安問題。首先要花大力氣搞好當地的社會治安,使不法分子既無處下手,也無處可以銷贓。發生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要加大對廢品收購點、廢舊金屬加工點的檢查,堵住不法分子的銷贓渠道。供電企業也要主動與各有關部門和農村護線組織密切聯系,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七是要制定相應的獎勵辦法。對舉報、查處和挽回損失者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獎勵;對保護電力設施工作成效好的村社,要給予一定獎勵,以調動各方面保護電力設施的積極性。

八是要加強對電力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的宣傳。各級政府、電力行政管理部門、供電企業以及鄉鎮、村社,都應利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結合被查處的具體案件,進行宣傳教育,形成群眾性保護電力設施的強大輿論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