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利益會議講話
時間:2022-10-23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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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經區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召開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傳達《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部署我區的貫徹實施工作。今天全區股級以上黨員干部、所有中小學領導班子中的黨員干部全部參加了會議,我們之所以擴大了參會人員的范圍,目的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讓每一級黨組織、每一名黨員干部,盡早了解《規定》、熟悉《規定》,真正把《規定》落到實處。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規定》的極端重要性
近年來,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手段不斷翻新,形式變化多樣,由“公開”轉為“私下”、由“直接”變為“間接”、由“現貨”變為“期權”等等。與傳統受賄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財物相比較,這些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復雜性,但實質上沒有區別,性質上都是受賄。對這些新情況,雖然以前黨內法規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由于受當時條件的局限,相關條款比較原則,缺乏明確的政策法規依據,致使有些權錢交易的違紀違法行為沒有受到相應處理。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教育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自律,加大對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中央紀委在5月29日出臺了這個規定。《規定》是對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的堅定信心和堅強決心。據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針對類似行為出臺司法解釋,進一步加大對權錢交易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
《規定》頒布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對學習貫徹實施《規定》高度重視、行動迅速。6月8日,中央紀委專門召開會議,就貫徹落實《規定》做出部署,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6月14日,省紀委召開了全省貫徹實施《規定》會議,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臧勝業同志對落實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6月15日,省委書記白克明同志專門就學習貫徹《規定》做出了四點重要批示。6月16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趙勇同志對我市貫徹落實《規定》提出了七項具體意見。6月19日,市委召開常委會專題學習了《規定》和中、省紀委會議精神,審議通過了市紀委《實施方案》。6月20日,也就是昨天,我市召開了“全市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電視電話會議”,今天上午8:30區四套班子所有黨員領導干部召開專題會議,對《規定》進行了認真學習貫徹。全區黨員干部一定要從全局出發,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責任感,充分認識出臺《規定》的重要意義,迅速把思想、行動統一到貫徹落實《規定》上來。
首先,貫徹落實《規定》是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重要保證。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就要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意識,做到廉潔自律。《規定》提出的八項嚴格禁止性要求,細化了黨員干部在經濟和社會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規范。這有利于黨員干部統一思想,提高防范意識,嚴格自律;有利于增強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的針對性,提高監督效果。
其次,貫徹落實《規定》是對黨員干部關心和愛護的具體體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對待犯錯誤黨員的一貫政策。中央紀委在最高法、最高檢《司法意見稿》之前出臺《規定》,在黨內早打招呼、早提醒,并明確提出在規定期限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對于那些有《規定》所列禁止性行為的黨員干部,給了一個主動說清問題、改過自新的機會;對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提供了一個自我教育、對照檢查、促進自律的機會。這既是對黨員干部的嚴格要求,更是對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體現了愛護與約束、懲處與預防的有機統一。
第三,貫徹落實《規定》是加強和改進領導干部作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建設繁榮文明和諧**,實現我區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需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的作風為保證,需要以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依托。當前,全區正在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學習教育活動,著力解決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本領。在這個關鍵時刻,如果領導干部權力失控、行為失范,讓權錢交易成為潛規則,就會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嚴重危害發展環境,嚴重影響我區實現更好更快發展的進程。《規定》對權錢交易的行為提出了針對性很強的治理措施。貫徹落實《規定》,不僅有利于促進學教活動的深入開展,強化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和紀律意識,規范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還有利于對破壞發展環境的權錢交易行為下猛藥、出重拳,為建設繁榮文明和諧**創造一個公開透明、誠實守信、廉潔高效的良好環境。
二、深刻理解《規定》的內容要求,準確把握貫徹落實《規定》的政策界限
《規定》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掌握好、貫徹好、實施好《規定》,就必須深刻理解《規定》的精神實質和各項具體內容,準確把握政策界限。
《規定》共十條,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在前八條中提出了八項禁止性規定:①嚴禁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財物”;②嚴禁“收受干股”;③嚴禁“由請托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④嚴禁“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獲取‘收益’”;⑤嚴禁“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財物”;⑥嚴禁“使特定關系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⑦嚴禁“授意請托人以本規定所列形式,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系人”;⑧嚴禁“在職時為請托人謀利,離職后收受財物”。二是為增強《規定》的可操作性,規定了如何認定“明顯低于或者高于市場的價格”;“股份未實際轉讓”時應當如何定性處理;“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財物”與參與賭博、娛樂活動的區分標準等十三個定性處理的政策界限問題。三是明確了違紀行為的黨紀處分依據,即“發現有本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等有關規定處理”。需要說明的是,《規定》列出的八種違紀行為往往和經商辦企業、兼職取酬、配偶子女違規從業、非法占有、包養情婦(夫)、賭博、離退休后違規從業等交織在一起,實踐中要視情況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等規定進行合并處理或者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處理。
這里我對《規定》涉及的幾個問題進行一下解釋:
1、關于“國家工作人員”的概念。根據《刑法》第93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關于“近親屬”的概念。根據法律和有關黨政紀規定,近親屬一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3、關于“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概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獲取的利益。
4、關于“《規定》后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的政策界限。這條政策,既明確了中央紀委《規定》所列行為是黨的紀律所嚴格禁止的,同時也體現了我們黨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愛護和關心,特別是體現了對待犯錯誤黨員干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政策。各級黨組織要采取召開生活會、個別談話、向組織說明問題等形式,鼓勵有問題的黨員干部向組織匯報真實情況。對待具體問題或案件,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在綜合考慮黨員干部違紀性質、情節輕重、認錯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作處理時可比平時自首和主動交代更寬一些,以達到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處理這類問題,要認真穩妥,避免無原則從寬。特別是對于本應開除黨籍,但由于在規定期限內主動說清問題,從寬后可以保留黨籍的,要認真研究,嚴格審核;特別重大或把握不準的,要逐級請示,防止造成不良后果。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
學習貫徹《規定》,關鍵是抓好落實。各單位要把落實《規定》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強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當前,要集中精力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形成貫徹落實《規定》的整體合力。貫徹落實《規定》,是全黨的責任,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職責。要把貫徹落實《規定》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一把手”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并明確專人牽頭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齊心合力貫徹落實《規定》。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規定》作為當前一項嚴肅而緊要的政治任務,6月23日前全部要召開會議,將《規定》傳達到國家工作人員中的每一名共產黨員,確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帶頭自查、帶頭落實,以實際行動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把《規定》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著力抓好宣傳教育,積極營造貫徹落實《規定》的濃厚氛圍。貫徹落實《規定》,宣傳教育是基礎。各級各單位要把貫徹落實《規定》同全區正在開展的科學發展觀學習教育活動和“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按照“大規模、多角度、全方位、重實效”的原則,充分運用各種方式、各種載體,集中開展社會宣傳,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熟悉這些廉政行為規范,了解違反《規定》的嚴重后果,提高貫徹實施《規定》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社會各界了解《規定》的基本內容和監督檢舉的方式方法,增強與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的信心和能力,為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抓牢抓實貫徹實施《規定》的關鍵環節。各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要把對照檢查、清理糾正作為貫徹落實《規定》的關鍵環節,根據《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明確任務目標和工作進度,細化步驟,落實責任,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認真組織黨員干部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在自查自糾過程中,要嚴格對照《規定》,逐條逐項進行檢查,認真如實填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自查報告表》,并按時進行申報,主動向黨組織匯報真實情況。今天距中紀委規定的最終期限還有9天的時間,各級各單位要迅速行動,督促存在《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黨員干部珍惜和把握這個機會,主動說清問題,堅決立即糾正,爭取從寬處理。要使他們認識到,存在僥幸心理、拒不糾正錯誤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同時,各級黨組織還要把自查自糾工作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結合起來,促進領導干部不斷強化廉潔從政意識,規范廉潔從政行為。
(四)紀檢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貫徹實施《規定》提供有力保證。紀檢機關作為加強監督和維護黨紀的專門機關,在貫徹落實《規定》工作中肩負著重要職責,其執紀監督的效果直接影響著《規定》能否有效落實。因此,紀檢機關必須充分發揮懲治腐敗、保駕護航、催馬揚鞭三大職能作用,切實履行好各項職責,以真抓實干的實際行動為貫徹實施《規定》提供有力保證。當前,要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認真核查黨員在規定期限內向黨組織報告的問題,及時做出結論。既要核查已經交待的問題,又要核查實際糾正的情況,防止出現避重就輕的問題,以及少退甚至隱匿贓款贓物等現象。二是認真排查信訪舉報和案件線索,集中懲治拒不糾正的違紀違法者。對已經掌握一定證據,而本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說清問題,特別是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贓物、訂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時采取措施,從嚴查處;對群眾有反映的,可采取個別談話、函詢等方式要求有關人員解釋清楚,并根據情況恰當處理。三是加強對《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貫徹落實《規定》不力、走過場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對清理糾正以后又發生嚴重違反《規定》行為的,要嚴肅查處,嚴格追究責任。下半年,區紀委將派出督查組,對學習貫徹《規定》、自查自糾和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等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推動各級各單位工作落實。四是及時發現和有效查處《規定》后頂風違紀的行為,不斷加大并長期保持懲治和預防權錢交易行為的力度,以查辦案件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們,貫徹實施《規定》是當前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我們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實的作風,不折不扣地貫徹好、落實好、執行好《規定》,推動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為**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