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集資工作措施
時間:2022-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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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縣人大常委會批準開展干部職工教育集資以來,全縣絕大多數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收繳資金,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也有極少數單位對教育集資工作重視不夠,收繳工作緩慢,為進一步加強干部職工教育集資工作,規范對教育集資的收繳和使用,加快教育事業發展步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教育集資工作的重要意義
開展干部職工教育集資工作是縣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重大決定,做好教育集資工作,對于有效緩解教育經費緊缺問題,改善辦學條件,擴大辦學規模,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教育集資的重要性,積極支持,精心組織,認真抓好教育集資工作,切實加快我縣中小學建設步伐,提高辦學效率。
二、集資范圍和對象
全縣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包括全額、差額撥款單位)及中央、省、市駐昌單位在職和離退休干部職工。
三、集資比例標準
在職干部職工按月工資總額的3%集資,離退休干部職工按年工資總額的1%集資。參加第一輪集資的干部職工,集資額保持不變,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按參加工作當月人事部門批準執行的月工資總額計算集資額。集資額一次確定5年不變。
四、集資時間和辦法
(一)集資時間
從年7月開始至年6月,共5年。
(二)集資辦法
集資每月收繳一次,由財政專戶儲存。縣財政撥款的縣直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含差額撥款單位)在職干部職工的教育集資,由縣財政局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存入教育集資專戶;中央和省、市駐昌單位(含駐鄉鎮單位)干部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教育集資,由單位按月收繳縣財政局儲入專戶;在縣社保局發工資的離退休人員的教育集資,由社保局按月扣收后,繳縣財政局儲入專戶;鄉鎮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含差額撥款單位)在職干部職工的教育集資,由鄉鎮財政所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存入鄉鎮教育集資專戶。
五、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干部職工教育集資主要用于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和貧困生救助。縣財政專戶管理的教育集資,由縣教育局提出使用方案,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后,由縣財政局劃撥。鄉鎮財政專戶管理的教育集資,由鄉鎮教育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使用方案,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由鄉鎮財政所劃撥。
(二)縣財政局收取的教育集資,用于縣直學校,特別是昌三中建設;各鄉鎮收取的教育集資,用于鄉鎮學校建設。
(三)教育集資款在使用過程中,接受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六、組織保障
為切實加強對教育集資工作的組織協調,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充實教育集資領導小組,調整后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